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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彭晓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彭晓洁,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1992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月至今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会计专业教授,2021年12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2023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年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现场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出席股期应参席董事方式参席董事事会次两次未亲东大会加董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数自参加董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彭晓洁81700否2

报告期内,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需要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

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

关事项进行审议。认真仔细的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就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2024年1月参加了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3年年报编制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2023年11月,本人到公司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2023年

12月,本人到公司佛山办公大楼和江门生产基地进行现场工作和实地考察,在

现场调研时,本人与生产基地人员深入交谈,了解陶瓷生产基地运营情况。2023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2023年第5次会议和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会议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彭晓洁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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