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9证券简称:道氏技术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佛山市道
氏科技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959人,代表股份196256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0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45790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9人,代表股份50466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956人,代表股份81554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31088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9人,代表股份50466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88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63%;
反对14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1%;弃权
6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8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43%;反对14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9%;弃权6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4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3%;
反对13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5%;弃权
7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7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61%;反对13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4%;弃权7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91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7%;
反对13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8%;弃权
7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8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76%;反对13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5%;弃权7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79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0%;
反对4265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6%;弃权
8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77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46%;反对4265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07%;弃权8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4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56%;
反对15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9%;弃权
8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14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56%;反对15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9%;弃权8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关联股东荣继华、张翼、王海晴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88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90%;
反对15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弃权
8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17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58%;反对15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2%;弃权8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1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39%;
反对414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0%;弃权
7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617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53%;反对414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5%;弃权7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刘佳律师、罗西方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