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证券简称:正业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南园路6号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笑兵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719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2.804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1230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2.12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488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78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2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489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78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488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780%。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6、见证律师列席情况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50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975%;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36%;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9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14%;反对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01%;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86%。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38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831%;反对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206%;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53%;反对10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71%;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6%。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472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40%;反对1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3%;弃权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41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461%;反对1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72%;弃权9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6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3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58%;反对1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255%;弃权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01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03%;反对1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8%;弃权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30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38%;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302%;弃权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00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20%;反对10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84%;弃权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2296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2434%;反对1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302%;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96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34%;反对1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02%;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4%。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229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2876%;反对1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4106%;弃权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97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876%;反对10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6%;弃权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9%。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15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56%;反对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399%;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4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14%;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8%;弃权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8%。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2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05%;反对1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290%;弃权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9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835%;反对10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3%;弃权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2290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0184%;反对1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6234%;弃权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90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84%;反对1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34%;弃权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1%。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51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19%;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81%;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1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569%;反对1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0%;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李嘉豪律师、张弛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