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证券简称:正业科技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南园路6号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笑兵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535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2.754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1230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2.12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305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27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1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305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28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305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279%。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6、见证律师列席情况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4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11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11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5《发行数量》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09《上市地点》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5%;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468%;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68%;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8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5.9468%;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68%;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42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552%;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2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52%;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4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11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11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4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11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119%;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10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2.8673%;反对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5.2156%;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673%;反对3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56%;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1%。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8309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779%;反对3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4574%;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9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46%;反对3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32%;弃权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42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552%;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2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52%;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942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4.2552%;反对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871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2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52%;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0%;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8%。
关联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李嘉豪律师、张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