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个锁定期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2026年1月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将本期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835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五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均为2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情况、业绩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截至2026年1月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967180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二)业绩考核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22年营业收入与毛利为基数。
第三个解锁期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年毛利增长率不低于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394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44560114.80元,较2022年度下降19.2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80分(含)-100分60分(含)-80分60分以下对应个人层面解锁
100%60%0%
比例
持有人只有在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份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
(三)后续安排
根据《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该期对应的权益不得解锁,相关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择机对未解锁的标的股票进行处置,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9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
出售或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
出售或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
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