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12
证券代码:300412证券简称:迦南科技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周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江楠大道1188号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163661504股,占公司总股
1300412
份的32.8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03273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2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3334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6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62880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953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3334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698%。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655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41%;反对1801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6%;弃权204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940%;反对1801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468%;弃权204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9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934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49%;反对1521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95%;弃权205640股(其
2300412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1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381%;反对1521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915%;弃权205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942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95%;反对152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04%;弃权196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8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576%;反对1522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170%;弃权196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966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41%;反对149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20%;弃权20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391%;反对149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383%;弃权20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26%。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小杭、徐悦
3300412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迦南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