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4证券简称:中光防雷公告编号:临-2026-013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于2026年4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雪颖女士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研发楼第四会
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3人,代表股份148888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6470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9人,代表股份2418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9人,代表股份2418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9人,代表股份2418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王雪颖女士、董事赵静女士、董事周辉先生、董事汪建华先生、
独立董事王军先生、独立董事李龙先生、独立董事邓博夫先生均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11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2%;
反对41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6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491%;反对41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60%;弃权6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50%。
独立董事邓博夫先生、李龙先生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汪学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其年终述职报告已授权委托由独立董事李龙先生代为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1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6%;
反对41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4%;弃权6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0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60%;反对41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38%;弃权65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36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5%;
反对40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6%;弃权2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96%;反对40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03%;弃权2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0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12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8%;
反对40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2%;弃权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863%;反对40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34%;弃权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03%。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长王雪颖女士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447%;
反对62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57%;弃权
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200%;反对62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64%;弃权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5%。
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王雪颖女士回避表决。
2、关于制定董事周辉先生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6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4%;
反对63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9%;弃权
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200%;反对63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05%;弃权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5%。
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辉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制定董事汪建华先生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2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4%;
反对63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5%;弃权
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200%;反对63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98%;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2%。
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汪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制定董事赵静女士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5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9%;
反对63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5%;弃权
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200%;反对63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05%;弃权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95%。
5、关于制定董事邓博夫先生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4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5%;
反对63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弃权
1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753%;反对63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98%;弃权1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9%。
6、关于制定董事李龙先生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15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2%;
反对62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1%;弃权
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407%;反对62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858%;弃权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5%。
7、关于制定董事王军先生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815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9%;
反对62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1%;弃权
1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200%;反对62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858%;弃权1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4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4%;
反对60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9%;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12%;反对601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653%;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0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4%;
反对62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弃权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9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211%;反对62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708%;弃权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委派马铃律师、李桂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