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光防雷
股票代码:300414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雪颖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天宇路1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9月5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防雷”或“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光防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中光防雷”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王雪颖
中光防雷、上市公司指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9500股,本次权益变动指
占公司总股本的0.6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5.69%下降至45.00%。
本报告书指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王雪颖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219**********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天宇路19号
在公司任职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系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91867股,通过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301296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3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96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王雪颖女士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
公司股票22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3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东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2025年8月26日至
王雪颖集中竞价13.80元/股2259500股0.6931%
2025年9月4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雪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691867股,其一致行动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276450股,二者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69%;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雪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432367股,其一致行动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276450股,二者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00%,权益变动比例为-0.6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56918674.8132%134323674.1201%
王雪颖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229671.2033%16634670.5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117689003.6099%117689003.6099%
四川中光高技合计持有股份13327645040.8799%13327645040.8799%
术研究所有限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327645040.8799%13327645040.8799%责任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7-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雪颖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
规定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中光防雷”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1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雪颖
签署日期:2025年9月5日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成都公司在地股票简称中光防雷股票代码300414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王雪颖不适用名称务人注册地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无一致行
有√无□数量变化动人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A股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王雪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691867股,其一致行动的股份数量及占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33276450股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持股比例:二者合计持股比例45.69%
- 13 -股票种类: A股
变动数量:22595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比例:0.6931%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后持股数量:王雪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432367股,其一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致行动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327645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二者合计持股比例45.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
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
是否拟于未来12
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个月内继续增持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1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否√不适用□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15-(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雪颖
签署日期: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