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证券简称:伊之密公告编号:2025-029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一、审议程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0751914.6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075191.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07895384.2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184224766.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49385853.5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04599730.57元。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68562084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000167股,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60561917股。公司2024年度拟以460561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
2380930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254090263.50元,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41.80%。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30280958.50184224766.80164012479.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7895384.28477089898.56405466462.8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45862085.97212357941.56180564654.10
营业收入(元)5062986914.574095816864.873679894446.2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49385853.5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04599730.5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78518204.7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96817248.55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578518204.7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38784681.63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98%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78518204.7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16.44%。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