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证券简称:伊之密公告编号:2026-022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伊
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甄荣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79098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9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4352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14745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1人,代表股份2331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56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14745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85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
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9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3%;反对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18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
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32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4%;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议案3.0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8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
反对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9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88%;反对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9%;弃权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3%。
议案4.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5901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53%;
反对317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4%;弃权
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5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886%;反对317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6015%;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5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1%;
反对1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0%;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5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1%;反对1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0%;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议案6.0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353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99%;
反对1034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75%;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7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392%;反对1034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3668%;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议案7.0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62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65%;
反对1031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9%;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6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636%;反对1031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2424%;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议案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6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97%;
反对10308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9%;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8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872%;反对10308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2201%;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