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证券简称:力星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15—15:00。
(3)会议地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贵宾3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通讯参会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祥贵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53人,所持有股93179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690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26年2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318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57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61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4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
反对53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7%;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818%;反对53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1%;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9%;
反对518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7%;弃权
43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74%;反对518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9%;弃权43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7%。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9%;
反对50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9%;弃权
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74%;反对50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65%;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0%;
反对520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8%;弃权
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10%;反对520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25%;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5%。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3%;
反对51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7%;弃权
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34%;反对51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69%;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9%;
反对51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0%;弃权
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74%;反对51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61%;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5%。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6%;
反对51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
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5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282%;反对51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61%;弃权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7%。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35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4%;
反对50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4%;弃权
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6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57%;反对50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8%;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5%。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45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0%;
反对49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弃权
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248%;反对49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86%;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5%。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3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22%;
反对497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6%;弃权
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30%;反对497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46%;弃权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4%。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3%;
反对49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0%;弃权
55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5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777%;反对49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75%;弃权55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8%。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3%;
反对51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7%;弃权
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34%;反对51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69%;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3%;
反对50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3%;弃权
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34%;反对50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17%;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9%。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7%;
反对52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弃权
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66%;反对52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92%;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3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7%;
反对530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弃权
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90%;反对530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92%;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49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7%;
反对38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4%;弃权
148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92%;反对38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66%;弃权148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2%。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622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7%;
反对503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9%;弃权
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5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34%;反对503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18%;弃权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9%。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张捷律师、黄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