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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与专业咨询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琦,1975年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全部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任职应出席董实际出席董事会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事姓名状态事会次数次数(现场/通讯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未亲自出会次数方式)席会议张琦在职55否0否2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对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

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无缺席情况,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积极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有效沟通,密切跟踪财务报告编制进度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切实保障审计过程的独立性与结果的公允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持

续、有效沟通,密切跟踪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进度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切实保障审计过程的独立性与审计结果的公允性。2025年1月27日,本人通过通讯方式主持召开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审前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重要时间节点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讨论与部署,确保审计工作开局有序、重点明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多次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管理制度等,对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高管考核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

务状况等方面;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合法规范;

聘任的财务总监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聘任的财务总监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参与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认为本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能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关于<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认真查阅了预案及相关文件,对交易背景、标的资产情况、交易定价等核心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保持了必要沟通,确保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年度任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琦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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