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2号

中国证监会 2025-12-22 查看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152号

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磊、余厚蜀、张文虎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

经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5月末,公司累计新增借款17,617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2%,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达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下同)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25年8月13日才在《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中补充披露。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航新科技董事长王磊、总经理余厚蜀、董事会秘书张文虎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航新科技、王磊、余厚蜀、张文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5年12月11日

抄送:证监会上市司、法治司;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证监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印发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