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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24证券简称:航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061债券简称:航新转债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股份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6年2月13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未来企业

1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创科”)、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畅昇”)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为了消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未来转股对此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就衢州创科、杭州畅昇各自受让的股份比例、股份转让对价以及付款安排等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杭州畅昇于2025年10月2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衢州创科与杭州畅昇于2025年10月2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终止。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恒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杭州畅昇

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广州恒贸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

367059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的14.9555%2)分别转让给

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股份转让单价为14.5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

534805895.48元。其中衢州创科协议受让航新科技239059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7402%),杭州畅昇协议受让航新科技

12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2152%)。

同日,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航新科技重大决策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为确保双方保持一致行动,杭州畅昇拟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12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

1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告中涉及上市公司总股本、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等均按照上市公司截至2026年2月12日数据计算。截至2026年2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245435123股。

2公告中涉及的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间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2总额的5.215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衢州创科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创科直接持有航新科技239059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7402%),合计持有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555%)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衢州创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晨。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表决权数量表决权持股数量持股表决权数量表决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广州恒贸3670596414.9555%3670596414.9555%----

衢州创科----239059649.7402%239059649.7402%

杭州畅昇----128000005.2152%128000005.2152%

衢州创科及其一----3670596414.9555%3670596414.9555%致行动人合计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恒贸通过“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持有19130831股,占比7.7947%;通过“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持有17575133股,占比7.1608%。“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为广州恒贸开设的证

券产品户全称,该产品户是以广州恒贸为主体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记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股份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3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交易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义务、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积极督促交易各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报备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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