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影-已离任)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在2025年1月24日届满离任,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运输服务专业,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4年
7月至2000年2月曾就职于湖南财经学院,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2009年11月
至2015年9月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指挥中心、航站楼主任、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品质部调研员。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24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应出席次现场出席委托出席应出席次实际出席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数次数次数数次数数席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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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开展工作,对
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认为公司新一
届董事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持续跟踪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长效监督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
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关注互动易平台的提问及回复。
(六)现场工作开展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会、调研、电话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对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公司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并就2024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就公司新一届
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新一届董事成员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三)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影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