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证券简称:中建环能公告编号:2025-039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82224853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230931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4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9704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1227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1227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1227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60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4%;
反对361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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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766%;反对361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580%;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39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3%;
反对382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7%;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656%;反对382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691%;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3%。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5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
反对370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433%;反对370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913%;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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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6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4%;
反对36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848%;反对361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99%;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472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0%;
反对450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9%;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578%;反对450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769%;弃权93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3%。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466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
反对44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弃权2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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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015%;反对44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658%;弃权2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55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0%;
反对35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3%;弃权2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285%;反对35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388%;弃权2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55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0%;
反对35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3%;弃权2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285%;反对35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388%;弃权22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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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吕万成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
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