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证券简称:中建环能公告编号:2026-015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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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82224853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230944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041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532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532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532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69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
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28%;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1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69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
反对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28%;反对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46%;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6%。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87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230%;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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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9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
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20%;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8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
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20%;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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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8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
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20%;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87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230%;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3%。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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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3078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8%;
反对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737%;反对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4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张志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
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