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证券简称:华智数媒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完成暨
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股东吴宏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
持股5%以上股东吴宏亮先生的通知,吴宏亮先生持有的公司2250万无限售流通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孙群峰先生名下,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情况概述2025年9月4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宏亮先生与孙群峰先生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协议》,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22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8%,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以8.1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孙群峰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9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签署<质押股票处置协议>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非交易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接到吴宏亮先生通知,上述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9月5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非交易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孙群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孙群峰先生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本次非交易过户前本次非交易过户后股东名拥有股拥有股拥有股拥有股份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份表决份表决持股数量持股比份表决
%表决权数(股)例()权数量权比例(股)例(%)权比例量(股)
(股)(%)(%)
吴宏亮6680131114.832153053761.1780443013119.836400
孙群峰0000225000004.9958225000004.9958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占其本次过占公司总股东名
或第一大股东及押股份数量户前所持股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称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
吴宏亮否2250000033.68204.99582022-08-112025-09-05孙群峰
合计——2250000033.68204.9958——————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宏亮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未质押股份情况况占其股本次业务本次业务占公司已质占已未质占未持股所持东持股数量办理前质办理后质总股本押股质押押股质押比例股份名(股)%押股份数押股份数比例份限股份份限股份
()比例称量(股)量(股)售和比例售和比例(%(%))冻结、冻结标记数量数量吴
宏443013119.83646680131144301311100.009.83640000亮
合443013119.83646680131144301311100.009.83640000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四、本次非交易过户登记完成后,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本次非交易过户后股东拥有股拥有股拥有股份表拥有股份表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份表决持股数量持股比份表决决权数量决权数量
(股)例(%)权比例(股)例(%)权比例
(股)(股)
(%)(%)浙江易通
10848687524.087716998281037.741910848687524.087715278818633.9241
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吴宏
6680131114.832153053761.1780443013119.836400
亮
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m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易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宏亮)》。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非交易过户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均为2022年8月提供质押担保并完成质押登记手续,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孙群峰先生在受让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六、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