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证券简称:华智数媒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9人(代表59名股东),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9153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80%,具体如下表所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463178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333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人数5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5217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446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裘永刚先生因另有工作安排,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六
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提案票数提案名称是否通过编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5年年度报1776769861473500300099.1758%0.8225%0.0017%0通过告》全文及摘要()()()
2.00《2025年度董事1776769861473500300099.1758%0.8225%0.0017%0通过会工作报告》()()()3.00《2025年度财务177676986147350030000通过报告》(99.1758%)(0.8225%)(0.0017%)《关于公司未弥
4.00补亏损达到实收17765208614961005300
股本总额三分之(99.1619%)(0.8351%)(0.0030%)0通过一的议案》有效表决《关于公司2025
5.0017764288615086002000权股份总年度利润分配预(99.1568%)(0.8421%)(0.0011%)0数的2/3案的议案》以上通过有效表决《关于公司未来
6.0017766318614850005300权股份总三年股东回报规(99.1681%)(0.8289%)(0.0030%)0数的2/3划的议案》以上通过《关于2026年度
7.0017764058615086004300公司董事薪酬方(99.1555%)(0.8421%)(0.0024%)0通过案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
8.00事、高级管理人员17767468614745004300
购买责任险的议(99.1746%)(0.8230%)(0.0024%)0通过案》《董事、高级管理
9.0017764058615086004300人员薪酬管理制(99.1555%)(0.8421%)(0.0024%)0通过度》《关于接受控股
10.00股东担保并向其2605390028350027900
提供反担保暨关(98.8189%)(1.0753%)(0.1058%)152788186通过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已回避表决提案10.00。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人(代表58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3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40%。
中小投资者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票数提案提案名称回编码同意反对弃权避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5248888001473500300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4.3998%)(5.5888%)(0.0114%)0
2.0020252488880014735003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4.3998%)(5.5888%)(0.0114%)0
3.0020252488880014735003000《年度财务报告》(94.3998%)(5.5888%)(0.0114%)04.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2486390014961005300之一的议案》(94.3054%)(5.6745%)(0.0201%)0
5.0020252485470015086002000《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4.2705%)(5.7219%)(0.0076%)0
6.002487500014850005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94.3475%)(5.6324%)(0.0201%)0
7.00《关于2026248524001508600430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4.2618%)(5.7219%)(0.0163%)08.00《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2488650014745004300议案》(94.3911%)(5.5926%)(0.0163%)0
9.0024852400150860043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94.2618%)(5.7219%)(0.0163%)010.00《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2605390028350027900关联交易的议案》(98.8189%)(1.0753%)(0.1058%)0
关于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