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证券简称:华智数媒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9人(代表119名股东),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9002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46%,具体如下表所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278818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3.924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人数11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214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8205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提案票数提案名称是否通过编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非累积投票议案《修订<公司章程>176871536211510016300有效表决权1.00及其附件并办理工
(98.8093%1.1816%0.0091%0股份总数的)()()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3以上通过2.00《关于修订公司重176871536211510016300大管理制度的议案》(98.8093%)(1.1816%0.0091%0通过)()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8人(代表
118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21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05%。中小投资者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票数提案名称编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2408335021151001630091.8695%8.0684%0.0622%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管理制度240833502115100163000的议案》(91.8695%)(8.0684%)(0.0622%)
关于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