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或“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
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
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2025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2025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司农事务所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
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并于2025年10月
1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司农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司农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6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阅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
2作的计划,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发表审议意见。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3、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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