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证券简称:红相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为: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第2款“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唐温纯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罗媛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处理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加速标的债权处理,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
1司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闽高”)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南通瀚蓝”)全部股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成为标的公司持股100%股东,且标的公司、项目公司处理完毕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后,再将公司届时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福建闽高,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亿元。
基于上述交易整体安排,公司现拟以0元受让南通瀚蓝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义务在标的股权工商过户至公司名下后由公司承担;南通瀚蓝及项目公司在《关于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暨债权处理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1.2亿元以清
偿其对公司欠付的债务,标的公司、项目公司按约足额支付前述金额后视为公司与南通瀚蓝、项目公司的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处理暨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活动,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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