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证券简称:立中集团公告编号:2025-047号
债券代码:123212债券简称:立中转债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16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3310904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630664402股的68.6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82396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30664402股的
67.9029%。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86939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30664402股的
0.772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486939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30664402股的0.7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30664402股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486939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30664402股的0.772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47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93%;反对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118%;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0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47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3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93%;反对3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364%;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00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48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39%;反对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118%;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4.00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47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3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93%;反对3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364%;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5.0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81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89%;反对1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536%;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6.00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46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08%;反对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118%;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7.00审议《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996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3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19%;反对3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863%;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8.00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86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5%;反对17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66%;反对174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5916%;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审议《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0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1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45%;弃权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97%;反对1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弃权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10.00审议《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0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17%;反对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947%;弃权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11.00审议《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11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7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91%;反对7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160%;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9%。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成玉洁刘颖
3、结论性意见: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