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证券简称:立中集团公告编号:2026-047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1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4381817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85581553股的64.7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962384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85581553股的
62.6656%。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1943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85581553股的
2.070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141944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85581553股的2.0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1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85581553股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141943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685581553股的2.0704%。
3、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天津金诺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议案1.00: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621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8%;反对16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73%;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9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68%;反对16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669%;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2.00: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619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168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79%;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9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85%;反对168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852%;弃权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00: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62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16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73%;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9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83%;反对16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669%;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7%。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4.0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660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反对15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4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7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15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91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5.00: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622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9%;反对16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69%;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9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17%;反对16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35%;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7%。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6.00:审议《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82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56%;反对179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526%;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44%;反对179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648%;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表决通过。
议案7.00:审议《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627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反对177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99%;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1%;反对177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486%;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8.00: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243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15%;反对13566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56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82%;反对13566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576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审议《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63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17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92%;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1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3%;反对17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247%;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10.00:审议《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637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2%;反对17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92%;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1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3%;反对17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247%;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11.00:审议《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582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230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64%;反对230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2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12.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候选人:选举臧永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96196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333822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2.02.候选人:选举臧永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42958274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3334534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2.03.候选人:选举臧永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011468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3387728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13.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候选人: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443021141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339740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3.02.候选人:选举张建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020143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339640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3.03.候选人:选举路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34412238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788498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成玉洁刘颖
3、结论性意见: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