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3076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芳诚、杨立、范琳、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和关联方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捷时雅”)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倪寅森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明确其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公平的薪酬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公平的薪酬体系,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