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有投资者向*ST益通(300430)提问:公司司法拍卖1800万股,9月2日已经完成过户,新股东持股比例达到6.59%,已经超过5%,在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股东变动需要公示的要求,请问公司为什么不公示,这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请回答
9月24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关注到您提及的相关事项。该事项触及权益变动披露标准,公司已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您查阅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