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证券简称:诚益通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凯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
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7号
6层会议室。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3人,代表股份89364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766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170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5人,代表股份
2109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227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0%;反对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05%;反对1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69%;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8923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
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8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6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1%;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5%。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923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
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8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6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1%;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5%。
2.0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923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
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8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6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1%;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5%。
2.04《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23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0%;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
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7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291%;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5%;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5%。
2.0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189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反对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34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56%;反对1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47%;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7%。
2.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186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6%;反对1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7%;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31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34%;反对1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6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郑玲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