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蓝思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09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

场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下午14:3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

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 202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09:15 起至2026年1月29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会议情况占公司股份占公司有占公司有代表有表决代表有表有表决代表有表决种类人表决权股表决权股权股份数量人数决权股份权股份人数权股份数量数份总数比份总数比

(股)数量(股)总数比(股)例例例

A股 9 3100381844 58.8159% 2227 156114991 2.9616% 2236 3256496835 61.7775%

1 / 4H股 1 102972292 1.9534% - - - 1 102972292 1.9534%

合计10320335413660.7694%22271561149912.9616%2237335946912763.7309%

注:截至本次会议 A股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284327591股,A股总股本 4982732391股,H股总股本 301595200股。其中,公司 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996328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71331263股。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监票人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以下“比例”指各类股份投票票数占该类股份出席本次股东会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比例,下同):

股份种同意反对弃权

类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255788558 99.9783% 364950 0.0112% 343327 0.0105%

H股 100113728 97.2239% 2858564 2.7761% - -

合计335590228699.8938%32235140.0960%3433270.0102%其中,A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5407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3%;反对3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8%;弃权3433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2/4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份种同意反对弃权

类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A股 3255860858 99.9805% 402377 0.0124% 233600 0.0072%

H股 102962292 99.9903% 10000 0.0097% - -

合计335882315099.9808%4123770.0123%2336000.0070%其中,A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5479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6%;反对402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2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冯晓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2026)第020号)

3/4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