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8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5年10月15日
2、本次归属人数:2326人
3、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8230446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归属完成后即可上市流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23年7月28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拟以6.34元/股的价格,向3097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631973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973479998股)的0.2138%,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
1/1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55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
2、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http://oa.hnlens.com)及员工客户端上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时限内,未发生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的情况,无反馈记录。2023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3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2754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2/10票1063197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27893股。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247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747983股,授予日2023年9月22日,授予价格6.34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登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6.3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0名从
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58200股。2024年5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8、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的解除限
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8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694782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79127股。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回购注销/归属价格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3/10同意回购注销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90510股;作废4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930800股。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9、2024年10月18日,238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694782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6.0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80名激励对象归
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710726股。
1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决议情况,以6.0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5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7100股。2025年4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12、2025年9月19日、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4/10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32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557611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230446股。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回购注销/归属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64元/股。同意回购注销5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9780股,作废1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87520股。2025年9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13、2025年10月15日,公司以5.64元/股的价格,合计向2326名激励对象归
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230446股。
14、2025年10月17日,232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4557611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2326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230446股,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5/1012个月后,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各批次归属
比例安排如下:
占授予权益总量归属安排归属时间的比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
第一个归属期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
第二个归属期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9月22日,根据上述规
定,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目前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三)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序号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1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2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前述任职期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限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1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为36.239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48.03%;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4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为计算依据,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
37.680亿元,较2022年度增长53.92%,达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成了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公司内部绩效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考核结果(A-优秀/B-良好/C-合格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进/D-待改进/E-不合格)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A/B/C-100%;行考核,其中 2288 名考核结果为 A/B/C,
5 D-80%;E-0%)。
当期可归属比例为100%;38名考核结果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D,当期可归属比例为 80%。此外,本次归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属前,6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曾当选监事,不符合归属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5年10月15日
2、归属数量:18230446股,占公司目前A股总股本的0.3659%,占授予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2.8670%
3、归属人数:2326人
4、归属价格:5.6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剩余未本次归属
姓名 国籍 职务 占 A股 归属数数量(股)
总股本量(股)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情况
饶桥兵中国董事、副总经理400000.0008%0
副总经理、董事会
江南中国400000.0008%0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
刘曙光中国400000.0008%0监
7/10蔡新锋中国副总经理600000.0012%0
陈运华中国副总经理400000.0008%0
外籍人员获授情况(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JAMES JUEHUI
HONG 美国 关键管理人员 20800 0.0004% 0(洪觉慧)
LEE KWAN 核心技术(业务)
YEON 韩国 32000 0.0006% 0(李观渊) 人员
LEE CHYE 马来西 核心技术(业务)
HENG 7600 0.0002% 0亚 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318179500460.3602%0人)
合计182304460.3659%0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自完成第一期归属以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如下调整: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即授予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64元/股。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1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87520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五、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完成归属后即可上市流通,上市流
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8230446股,占公司目前A股总
股本的0.3659%;其中,高管锁定股为165000股。
8/10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
限制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执行。
六、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第二类限制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确定归属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
七、本次归属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股票募集的资金将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的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亦不会影响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确认归属、本次调整回购/归属价格、本次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随着本次回购注销/作废失效相关事项的进行,公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除解除限售期限即将届至外其余条件均已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确认归属符合《公司法》《证9/10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
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作废失效的原因、数量、价格和回购的资金来源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条件成就、调整回购/归属价格及回购注销/作废失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