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蓝思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96226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5.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87.0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0849056.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9150930.4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30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号)。公司目前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期额(万元)
-1-1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192546.825年
2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322653.365年
3 长沙(二)园 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62496.53 5年
4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246466.815年
5补充流动资金468788.68-
合计1492952.20注
注:该金额与初始净额的差异部分为银行利息。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均持续推进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8918.3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559.6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临时补流金额)。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剩余募集资金(含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利息及临时补流(万元)(万元)
金额)(万元)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
1192546.82192677.17-
面板建设项目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
2322653.36266682.3861471.00
能面板建设项目
长沙(二)园 3D 触控功能面板和
3262496.53219682.4648300.97
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246466.81250567.294787.67
5补充流动资金468788.68469309.07-
合计1492952.201398918.37114559.65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2-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投项目需要或到期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2700万元。
(三)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洪滨崔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