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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3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为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引入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及性别的董事会成员,落实《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关于董事会多元化的相关政策,公司拟增补3个董事席位,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一○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第一一○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董事。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及至少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拟根据增补董事席位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相应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出如下修订:

1/2修订前修订后第三条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如果《公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以上(包括1/3)是独立董事,且至少变更,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且具备符合《香以上(包括1/3)是独立董事,且至少港上市规则》第3.10条要求的适当的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且具备符合《香专业资格。港上市规则》第3.10条要求的适当的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专业资格。 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担任召集人。

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修订后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各项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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