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4证券简称:金石亚药公告编号:2025-03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60号亚科中心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益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547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192%。
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5110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7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436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98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7%;
反对16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2%;弃权
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57%;反对16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7362%;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9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7%;
2反对1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弃权
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49%;反对1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1043%;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9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7%;
反对1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弃权
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49%;反对1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1043%;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88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7%;
反对1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弃权
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5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9276%;反对16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1043%;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76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7%;
反对16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9%;弃权
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5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859%;反对16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8920%;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7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1%;
反对16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2%;弃权
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4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54%;反对16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8405%;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4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91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4%;
反对16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2%;弃权
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0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528%;反对16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3252%;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84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7%;
反对16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9%;弃权
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53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841%;反对16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3031%;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同意19890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6%;
反对16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9%;弃权
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7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429%;反对16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9350%;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9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7%;
反对16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9%;弃权
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1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49%;反对16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3031%;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89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4%;
反对16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2%;弃权
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同意1059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828%;反对16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3951%;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葛翔、徐立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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