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投资提示:
6 月 1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指导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指南》确立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三大核心核算原则。一是统筹衔接。加强与能源统计、碳排放核算等制度衔接,统筹考虑物理连接、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等因素,分类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认定规则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地级)两级、电力用户核算方法。二是稳妥有序。结合电力市场、绿证市场等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核算规则由以电能量交易为基础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转变。试行过程中按年核算,后续研究探索缩短核算周期。三是科学合理。优先基于物理连接、市场交易等方式开展直接认定,无法直接认定的合理分摊,做好省间和地级行政区域间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增减平衡、避免重复计入。
明确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三大非化石能源电力归属方式,覆盖全部电量场景。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构建省级 — 地市 — 电力用户三级分层核算体系,配套明确责任分工与落地机制。省级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核算,地市层面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核算。政策层面同步打通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三大核心政策通道,实现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碳排放双控、碳排放统计核算等政策全面衔接。随着核算规则全国统一落地,绿证刚需属性、环境价值大幅强化,新能源发电运营、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全链条迎来业务扩容与估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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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政策落地执行进度不及预期、新能源装机消纳压力持续加大、电力现货价格大幅波动、天然气供需及价格波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