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治军-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治军,在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原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于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后正式卸任。报告期任职期间内,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治军,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河南省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于2013年12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龙佰集团(002601)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大学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总工程师、济源轩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济源鸿辛金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共4项。
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董事会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
54100否3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对所有非关联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
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姓名应参会实际参会应参会实际参会应参会实际参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张治军331122
任职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履行审议程序,积极参与所有议案的讨论,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计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审议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定向回购股份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
回购注销相关事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为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未来
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了日常沟通,与公司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等进行了会议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同时,本人注重促进公司监察审计部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和促进审计技能培训,重点关注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独立性以及工作计划、风险判断等,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关注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
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会议材料、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8天。在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帮助我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
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认真学习公司审议事项涉及的相关法规,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编制的质量和披露的程序。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承诺方
2016-2018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5、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7月7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