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8证券简称:鹏辉能源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6318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176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4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46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4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2%。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33433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406700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500936660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7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4%;反对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0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27%;
反对2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6%;弃权
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44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973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4%;反对2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弃权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0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34%;
反对2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8%;弃权
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05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65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7%;反对2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弃权9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40%;
反对2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7%;弃权
9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55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77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7%;反对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5%;弃权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34%;
反对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9%;弃权
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2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4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4%;反对2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弃权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74%;
反对2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1%;弃权
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94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5%;反对2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2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90%;
反对2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8%;弃权
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372%。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4%;反对3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7%;弃权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6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27%;
反对3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0%;弃权
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333%。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6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0%;反对1994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1%;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89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79%;
反对1994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82%;弃权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9%。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新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3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69%;反对3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9%;弃权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07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12%;
反对3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5%;弃权
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334%。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新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7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5%;反对3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5%;弃权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9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03%;
反对3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弃权
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4%。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77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8%;反对3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1%;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77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8%;
反对3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1%;弃权
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362%。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90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反对2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1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00%;
反对2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6%;弃权
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83%。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34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2%;反对4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2%;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62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87%;反对4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97%;弃权
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616%。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22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5%;反对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22%;
反对3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6%;弃权
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30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昆律师、石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