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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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7.50万股。由此,公司总股本由38431.8815万股变更为38384.381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8431.88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8384.381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对《美康生物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章节条款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38431.8815万元。38384.3815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38431.8815万公司股份总数为38384.3815万股,
第二十一条股,均为普通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