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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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徐玲,作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玲,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注册管理会计师(CMA),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员。2005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万里学院教师、副教授。2023年
12月15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目前兼任宁波
欧陆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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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姓名2025年度应出席实际出委托出缺席2025年度应出席实际出会议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议次数次数席次数徐玲77700222
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形式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12025年3月14日
事第三次专门会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2025年8月28日
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第五届审计委员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
12025年4月17日会第六次会议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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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关于2025年
第五届审计委员
22025年4月25日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会第七次会议告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5年半
第五届审计委员
32025年8月28日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会第八次会议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关于2025年
第五届审计委员
42025年10月28日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会第九次会议告的议案》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第五届薪酬与考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12025年4月17日核委员会第四次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会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与交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5天。
现场工作内容涵盖出席前述工作会议、审阅会议材料、就部分会议议题进行
事前沟通和询问、向公司提供财务方面的咨询和建议等。此外,本人深入考察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并进一步了解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相关财务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问题作出解答并提供优化方案。同时,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提案以及执行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
3/8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电子邮寄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财务专业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积极沟通。参与并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代表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对审计工作中的关键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期间内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投资者提问,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开
展有效监督,对每次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获取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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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畅通,并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作期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定期提供日常经营基本情况;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能够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和信息,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和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宁波市证券监督管理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宁波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以及公司组织的
各种形式的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了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最新修订情况以及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加深和巩固了对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地披露了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管理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汇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8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已按期全部归还上一次闲置补流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户。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5年3月14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8月28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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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所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4月17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玲
2026年4月27日
7/8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