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证券简称:鲍斯股份公告编号:2025-046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斯股份”、“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陈金岳先生、陈立坤先生、徐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华秀萍女士、刘慧杰先生、吴雷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雷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金岳,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创始人,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奉化区人大代表、压缩机协会理事。
曾任奉化大桥成立合金材料厂、奉化市精达机械厂负责人。2005年5月起至今任上海鲍斯执行董事,2008年5月至2010年10月任鲍斯有限执行董事,2010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开始兼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发展规
划和经营方针的制定。现同时担任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鲍斯产业链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奉化多力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长壁
液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鲍斯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金岳先生通过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457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7%,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926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董事陈立坤先生为父子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立坤,男,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同时担任宁波怡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金晟芯影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科致良新能源材料(浙江)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怡诺乡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奉化锡金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陈立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608500股,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岳先生为父子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3、徐斌,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奉化市工商局科长,民革宁波市委会主任科员,宁波鲍斯东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同时担任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虎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华秀萍,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历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现任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保税区区块链实验室主任。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秀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3.5.4条、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慧杰,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二级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0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2009年1月至今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慧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3.5.4条、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吴雷鸣,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宁波市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宁波市会计人才专家库成员。1999年9月至2009年8月任职于宣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9月至今于宁波国穗会计师事务所任职董事、副主任会计师。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雷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3.5.4条、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