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法律专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刘慧杰,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二级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0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2009年1月至今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于2025年度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召开股出席股事会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东会次东会次次数数数亲自出委托出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
7次席席亲自出席会议3次2次
7次00否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所有会议并按照规定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授权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按照规定亲自出席2次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重点就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应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研究公司的薪酬政策,监督薪酬与绩效考核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治理需求,从专业素养、行业经验、管理能力等多个维度,深入参与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体系。同时,本人持续与管理团队保持密切沟通,严格把控提名各环节,确保提名工作规范、公正,有力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及经营活动等开展审计监督,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及经营活动等开展审计监督,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充分了
解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及进展情况,参与讨论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及时跟进审计进展,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审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办公15天。通过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及股东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考察生产运营、管理体系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与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沟通,关注市场环境与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特别在法律层面为公司合规经营方面提出优化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合规管理,针对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核实,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上述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执业质量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四)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金岳先生、陈立坤先生、徐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华秀
萍女士、刘慧杰先生、吴雷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薪酬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不存在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审阅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专业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开展现场办公,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为公司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规定,坚守独
立、公正的职业操守,着力强化专业学习,持续提升履职素养。紧密跟踪公司经营发展态势与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功能和专业能力,为公司战略决策注入更多专业化、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助推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引领企业迈向长期稳健、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切实捍卫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
独立董事:刘慧杰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