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证券简称:鲍斯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金岳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聚潮路55号公司江口厂区会议室。(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313716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309323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393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8493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41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人,代表股份4393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7%。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陈金岳及夏波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305222353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523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652%;反对13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93%;弃权18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3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652%;反对13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93%;弃权18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056%。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06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8%;反对30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5%;弃权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03%;反对30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116%;弃权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1%。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04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3%;反对1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7%;弃权19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82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903%;反对1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98%;弃权19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0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24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7%;反对29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1%;弃权1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02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257%;反对29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761%;弃权1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8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8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15%;反对1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7%;弃权19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6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203%;反对1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98%;弃权19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99%。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及陈金岳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303582053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6979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745%;反对1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94%;弃权19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3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37%;反对12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52%;弃权19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1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6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1%;反对30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78%;弃权1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849%;反对30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471%;弃权1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8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15%;反对1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7%;弃权19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61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203%;反对1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98%;弃权19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99%。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51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8%;反对30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85%;弃权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93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09%;反对30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09%;弃权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1%。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及陈金岳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303582053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699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850%;反对30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466%;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956%;反对30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105%;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0%。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1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4%;反对1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9%;弃权19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9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793%;反对1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71%;弃权19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3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07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134%;反对14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9%;弃权19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5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4%;反对14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78%;弃权19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48%。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23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6%;反对15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2%;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785%;反对15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67%;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3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8%;反对15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11%;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73%;反对15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78%;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03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120%;反对14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8%;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168%;反对14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84%;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17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7%;反对1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1%;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95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898%;反对1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053%;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27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98%;反对14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5%;弃权19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0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017%;反对14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3%;弃权19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6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30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8%;反对33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8%;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7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73%;反对33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297%;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1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1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9%;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9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81%;反对1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71%;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0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0%;反对14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9%;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74%;反对14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78%;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3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33%;反对14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5%;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1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36%;反对14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16%;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3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33%;反对14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5%;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1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36%;反对14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16%;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1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57%;反对32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9%;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9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510%;反对32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360%;弃权1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31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0%;反对1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9%;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9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81%;反对14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71%;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3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18%;反对15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1%;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80%;反对15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72%;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23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18%;反对15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1%;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80%;反对15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72%;弃权19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段婷、黄晖娅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