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五月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润泽智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1-法律意见书料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进行了公告。
2.2026年4月27日,贵公司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
公司于本次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贵公司董事会。贵公司董事会收到临时提案后,于2026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合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出席对象、贵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在廊
-2-法律意见书
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号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 3F润泽厅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2.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周超男女士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有权出席、列席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贵公司股东;贵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经核查,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3-法律意见书
股份数为1001753488股,占贵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1.2939%。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已向贵公司提供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简称“网络投票股东”)共1119名,代表股份数为41293371股,占贵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2.526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网络投票股东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经核查,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股东会中就各自于本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工作情况向股东会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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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待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46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552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9439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8%;反对股数552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9%;弃权股数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450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5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9429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85%;反对股数5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3%;弃权股数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5-法律意见书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508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49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948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6%;反对股数4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36%;弃权股数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767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93%;反对49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9%;弃权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7767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93%;反对股数498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9%;弃权股数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
-6-法律意见书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平湖泽睿科技有限公司、平湖润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超男、李笠、祝敬、张娴、董磊、沈诚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547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反对45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9526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71%;反对股数4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6%;弃权股数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1988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1007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8966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80%;反对股数100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7-法律意见书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1%;弃权股数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540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反对4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951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1%;反对股数45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9%;弃权股数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926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5%;反对8062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0%;弃权57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5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41%;反对股数8062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41%;弃权股数57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8-法律意见书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9.0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034940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8%;反对805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2%;弃权51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19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39%;反对股数8054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24%;弃权股数51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2《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034938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6%;反对805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53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16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9-法律意见书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06%;反对股数8054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29%;弃权股数53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债券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034934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3%;反对8056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4%;弃权55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13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56%;反对股数8056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6%;弃权股数55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03492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8%;反对8062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9%;弃权55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8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82%;反对股数8062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10-法律意见书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31%;弃权股数55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规模与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034930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9%;反对8058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6%;弃权58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9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98%;反对股数8058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74%;弃权股数58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6《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03493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9%;反对8055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6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9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99%;反对股数8055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7%;弃权股数6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11-法律意见书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7《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股份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103492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2%;反对8055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67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2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99%;反对股数8055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7%;弃权股数67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03493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9%;反对8055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6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9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99%;反对股数805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1%;弃权股数6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法律意见书
9.0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9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8%;反对8056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4%;弃权70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8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41%;反对股数8056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55%;弃权股数70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0《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034901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1%;反对805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4%;弃权8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79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79%;反对股数8056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56%;弃权股数8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及还本付息》
-13-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同意1034921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0%;反对8055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69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0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69%;反对股数8055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5%;弃权股数69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初始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8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7%;反对8055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72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26%;反对股数8055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5%;弃权股数72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1034906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6%;反对8061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14-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29%;弃权7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85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52%;反对股数806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29%;弃权股数7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有条件强制转股》
表决情况:同意1034905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5%;反对806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0%;弃权78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84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2%;反对股数8062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35%;弃权股数78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3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2%;反对805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2%;弃权79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15-法律意见书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48%;反对股数8054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24%;弃权股数79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6《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担保与评级》
表决情况:同意1034909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9%;反对805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82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88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98%;反对股数8055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1%;弃权股数82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1%。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7《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3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2%;反对805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9%;弃权82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48%;反对股数8051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16-法律意见书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74%;弃权股数82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4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3%;反对8055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3%;弃权77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62%;反对股数8055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5%;弃权股数77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1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项、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3%;反对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1%;弃权7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2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57%;反对股数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弃权股数7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17-法律意见书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0%。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0《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034912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2%;反对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1%;弃权8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9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41%;反对股数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弃权股数8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1《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8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9%;反对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0%;弃权105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98%;反对股数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9%;弃权股数105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18-法律意见书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2《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8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9%;反对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0%;弃权105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7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98%;反对股数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9%;弃权股数105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4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4%;反对8052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0%;弃权110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2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32%;反对股数8052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95%;弃权股数110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4《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19-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同意1034860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2%;反对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0%;弃权133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39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98%;反对股数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9%;弃权股数133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2%。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5《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34860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2%;反对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0%;弃权133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39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98%;反对股数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9%;弃权股数133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2%。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6《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3485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9%;反对8054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20-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22%;弃权133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36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60%;反对股数8054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28%;弃权股数133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2%。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27《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034853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5%;反对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0%;弃权140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01%;反对股数8052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9%;弃权股数140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7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7%;反对8056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4%;弃权103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00股),占出席会议-21-法律意见书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5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80%;反对股数8056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49%;弃权股数103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2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3%;反对8058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6%;弃权105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0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08%;反对股数8058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81%;弃权股数105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1%。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0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1%;反对8057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5%;弃权108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22-法律意见书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5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78%;反对股数8057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69%;弃权股数108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4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5%;反对805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2%;弃权107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40%;反对股数8054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24%;弃权股数107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6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6%;反对8053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1%;弃权10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23-法律意见书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5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67%;反对股数8053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09%;弃权股数10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4%。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6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7%;反对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1%;弃权106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5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68%;反对股数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弃权股数106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4%;反对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24-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21%;弃权10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2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28%;反对股数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弃权股数10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78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9%;反对8058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6%;弃权109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57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57%;反对股数8058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82%;弃权股数109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1%。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0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1%;反对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25-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21%;弃权112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59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81%;反对股数8053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4%;弃权股数1124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2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2%;反对805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8%;弃权113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0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07%;反对股数8050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68%;弃权股数113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4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4%;反对805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26-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18%;弃权111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34%;反对股数8050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68%;弃权股数1119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1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2%;反对8054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2%;弃权111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0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395%;反对股数8054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9%;弃权股数1110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91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1%;反对6209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3%;弃权1946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27-法律意见书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9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35%;反对股数6209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1%;弃权股数1946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9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
以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五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5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6%;反对805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8%;弃权110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4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58%;反对股数8050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62%;弃权股数110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889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8-法律意见书
总数的99.2180%;反对805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8%;弃权106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868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12%;反对股数8050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62%;弃权股数106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772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7%;反对8042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1%;弃权2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75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42%;反对股数8042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55%;弃权股数2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773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8%;反对8042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29-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11%;弃权230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75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50%;反对股数8042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54%;弃权股数230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768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3%;反对8047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5%;弃权230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747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83%;反对股数8047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21%;弃权股数230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42373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4%;反对4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30-法律意见书
数的0.0428%;弃权2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9351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2%;反对股数4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2%;弃权股数2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6%。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768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4%;反对8046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4%;弃权231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747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87%;反对股数8046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05%;弃权股数231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763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9%;反对8045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31-法律意见书
数的0.7713%;弃权237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74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16%;反对股数8045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92%;弃权股数237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4765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0%;反对8047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5%;弃权234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743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37%;反对股数8047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17%;弃权股数234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
经核查,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外,无其它表决方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32-法律意见书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33-法律意见书(本页为《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经办律师:
熊力叶芳媛
经办律师:
黄啸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