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证券简称:润泽科技公告编号:2025-076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号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
3F润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周超男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1文件、《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9人,代表股份103228493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3.1621%。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01366934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2.0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8人,代表股份1861558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13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1人,代表股份5927939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3.6271%。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66381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2.48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8人,代表股份1861558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139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02126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2011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9%;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207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41%;反对2011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10746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8%;反对11638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7%;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069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1163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4%;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1088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1%;反对1096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2%;弃权1000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083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19%;反对1096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94%;弃权1000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3850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99.1830%;反对8397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35%;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845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3%;反对8397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63%;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1675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反对555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弃权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6698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7%;反对55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7%;弃权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4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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