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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4 00:00 查看全文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润泽科技”)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方式购买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润惠”)除上市公司(含子公司)

所持股权以外的剩余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四)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

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5年7月15日,润泽科技以人民币53180.20万元的价格受让西藏信托

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润惠8.7984%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收购”)。

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前,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润泽发展”)持有广东润惠的股权比例为50.0829%、润泽科技未持有广东润惠股权。2025年7月,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广东润惠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本次收购完成后,润泽科技所持广东润惠的股权比例为8.7984%,润泽发展、润泽科技合计所持广东润惠的股权比例为58.8723%。

上述股权收购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广东润惠部分股权,属于同一资产,且交易方向相同,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上述股权收购需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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