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证券简称:润泽科技公告编号:2025-03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0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号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
3F 润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周超男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1文件、《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1人,代表股份114915336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6.75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
110272170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64.0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9人,代表股份4643166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2.69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9046001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5.2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
4402835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2.55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9人,代表股份4643166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2.697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周超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6189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495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1%。
周超男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779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10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37%。
李笠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祝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6359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665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10%。
祝敬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7281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588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11%。
张娴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选举郭克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77543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3%。
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060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34%。
郭克利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杜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78071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11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18%。
杜婕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应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78058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112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3%。
应政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陈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7810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9116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3%。
陈晶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045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4%;反对10069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的0.8762%;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25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6%;反对9389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1%;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02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6%;反对94125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1%;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21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2%;反对93964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7%;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29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9396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177%;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6《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26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6%;反对9392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3%;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24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5%;反对93935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4%;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702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6%;反对94164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9《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8836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2788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3.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39693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8%;反对9418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6%;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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