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证券简称:润泽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前,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
东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枫文”)持有公司
354125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57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盛安康”)持有公司239034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5%)、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炜贯”)持有公司203622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28%)、天津
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安消费”)持有公司885313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143%)。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和平安消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531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27%。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和平安消费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86074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02%。
1公司近日收到宁波枫文、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和平安消费(合称“减持主体”)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减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27%。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主体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2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减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531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27%。本次权益变动后,减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074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02%。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总占公司总股数(股)股数(股)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54125342.0571%344293341.999983%
其中:无限售条件
宁波枫文354125342.0571%344293341.999983%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39034601.3885%232397601.349986%
其中:无限售条件
平盛安康239034601.3885%232397601.349986%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03622951.1828%197968951.149992%
其中:无限售条件
上海炜贯203622951.1828%197968951.149992%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88531310.5143%86081310.500042%
平安消费其中:无限售条件
88531310.5143%86081310.500042%
股份
2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885314205.1427%860741205.000002%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计885314205.1427%860741205.000002%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主体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主体后续的减持实施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减持主体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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