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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0-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443证券简称:金雷股份公告编号:2023-055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

《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10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0.17万份,行权价格为29.77元/份。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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