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雷股份”)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塞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NO 0014469,具备从事审计等业务的相关资格。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提供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
相关信息进行了认真审阅,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雷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有效性。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