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双杰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齐玉武联系电话:010-63210626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奇联系电话:010-6321083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不适用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476.73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万元,同比增长39.2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8545.70万元,同比增长
1129.41%,本次增长主要受益于非经常性
损益的增加,核心原因系公司持有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期公允价值变动贡献非经常性损益约1.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8157.66万元,同比下降
47.60%,主要系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公司新增产能导致折旧摊销及运营费用
相应增加、大宗原材料涨价等。
公司已关注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情况,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继续提升经营质效。同时,公司已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跟踪经营业绩变化趋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7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事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不适用
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不适用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2(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不适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不适用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无不适用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不适用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无不适用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不适用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3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10.股东一致行动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5年度,不存在保荐代表人变更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2025年度,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2025年度,双杰电气不存在被中国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齐玉武贾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