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证券简称:康斯特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上年度末(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
7)上年度末(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
8)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9)最近一年(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17185.57万元;
10)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83471.71万元;
11)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8365.07万元。
12)上年度(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为35961.69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
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
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管理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
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7万元。2026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现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结合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市场行情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
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其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