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证券简称:全信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31037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3207700股后的30910267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546160.50元(含税)。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54902.78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40919813.1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802681306.1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63450153.30元,总股本为31231037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3207700后的股本基数为309102675股。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
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231037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07700股后的
30910267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546160.50元(含税)。
4、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18546160.50元(含税),
占本年度净利润的62.54%。
5、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
下列指标: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8546160.5015455133.7520612484.7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654902.7817798024.34133517137.2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83111296.3991365289.2488990140.01
营业收入(元)838559001.10910423711.001036509218.43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802681306.12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863450153.30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54613779.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60323354.79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54613779.0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263466725.64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9.46%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是□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4613779.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5年,下游市场需求释放节奏平缓,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配套
略有下滑;公司聚焦核心战略,统筹推进各项经营业务推进精益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工作并强化营运资金管理,公司年度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现结合公司年度经营及现金流情况,为回报全体股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